我需要立遺囑嗎?—了解華盛頓州的無遺囑繼承法
這是人們在考慮是否做遺產規劃時會首先提出的問題。通常情況下,其中隱含的問題是:「如果我沒有立遺囑,那會怎樣?」在大多數情況下,當一個人去世時未立遺囑(即「沒有留下遺囑」),死者所居住州份的無遺囑者遺產法將決定死者的遺產如何分配。
所有州份都有無遺囑者遺產法,以及每個州都有制定自己的無遺囑繼承法規。州的立法機關假定什麼是符合大多數人的意願的,並制定默認規則,為那些去世時沒有有效遺囑的人提供一個備用方案。這確保死者的資產以假定公平及可預見的方式分配給其尚存的親屬。知道默認規則是什麽會使您了解它應用和限制。
華盛頓州的無遺囑繼承法會區分死者的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因此,在我們了解無遺囑繼承的默認規則之前,了解財產的定性對於財產規劃的影響是非常重要的。
華盛頓州是一個實行共同財產制的州。概括地説,根據華盛頓州的法律,一個人的財產可以定性為這其中一項:(1)共同財產;(2)個人財產;(3)類共同財產;(4)準共同財產。共同財產是由配偶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與之相反,個人財產是由配偶中的一方單獨擁有的財產。一般而言,在華盛頓州,婚姻期間獲得的財產通常視為共同財產,無論是誰賺取的或獲取的,也無論誰的名字在產權憑證上。而一名配偶在婚前擁有的財產以及獲贈和繼承的財產通常視為該名配偶的個人財產。但是這些假設是可以透過配偶之間的協議或行動或者在法庭被證明與事實相反來改變的。
就遺產規劃而言,一般來說,配偶可以通過遺囑饋贈其個人財產以及屬於他們的那部分共同財產。如果您在遺產規劃時對財產的定性有任何疑問,我們強烈建議您詢問經驗豐富的遺產規劃律師。
若一個人死亡時沒有有效遺囑,其所在州的無遺囑繼承法會按家庭關係,例如配偶、子女或孫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和祖父母,規定其財產的繼承權。一般而言,如果死者有尚存配偶或州註冊同居伴侶,死者的一部分遺產將歸其配偶或同居伴侶所有,剩餘部分將按親等分配給死者的其他繼承人,例如子女、孫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如果死者沒有尚存配偶或同居伴侶,則其全部遺產將按親等分配給其他繼承人。
下面舉幾個例子來大致說明在死者沒有留下有效遺囑的情況下,默認規則如何應用:
艾米身後留下了她的丈夫。她沒有其他繼承人,如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根據默認規則,艾米的丈夫將獲得艾米的全部遺產,其中包括她在他們的共同財產中的100%權益,以及她100%的個人財產。
鮑伯身後留下了一名妻子和三名子女。根據默認規則,鮑伯的妻子將獲得他在他們的共同財產中的100% 權益以及鮑伯50%的個人財產。鮑伯剩餘的50%個人財產將分配給他們的三名子女。
康納的妻子先於他去世。他身後留下他們的兩名兒子。根據默認規則,康納的全部遺產將分配給他兩名尚存的兒子。
戴安娜身後留下了她的丈夫。他倆沒有子女或孫子女。戴安娜的父母先於她去世,她有三名兄弟姐妹還活著。根據默認規則,戴安娜的丈夫將獲得她在他們的共同財產中的100% 權益和戴安娜75%的個人財產。戴安娜剩餘的25%個人財產將分配給她三名尚存的兄弟姐妹。
伊萊恩沒有任何繼承人。根據默認規則,她的遺產將歸屬(意思是「轉移」)給州政府。
如上所述,若一個人死亡時沒有有效遺囑,華盛頓州的無遺囑繼承法會提供一條固定公式,按親等將其資產分配給繼承人。僅僅依靠默認規則通常無法達到您想要的結果,且肯定不會讓您支配身後的遺產分配。
除此之外,正如在我們之前的文章「2024遺產規劃基礎知識」中所討論的,遺產規劃涵蓋了晚年生活規劃的其他重要方面,包括為無行為能力做規劃、授權信任的人代您管理您的財務和/或醫療事宜,以及向您的醫生和/或至親提供預立指示。因此,我們強烈建議您掌控您的規劃,並向經驗豐富的遺產規劃律師尋求法律建議。
順帶一提,並非所有資產都需要經過無遺囑繼承。某些資產會在遺囑認證程序以外直接轉移給受益人。一般來說,直接轉移給受益人的資產包括具有生存者繼承權的共有財產、有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單或退休帳戶、以及亡時付款或亡時轉移帳戶。這些資產繞過州的無遺囑繼承法並將在死者去世後轉移給共同所有者或指定受益人。
遺產規劃是一個重要的步驟,以做到資產傳承,也是確保您的至親能夠按照您的意願獲得照顧。制定一個全面的遺產規劃可以為您和您的家人帶來一份安心。我們建議您尋求專業的法律服務來進行遺產規劃。若您需要遺產規劃方面的協助,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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